有帮助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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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22:22-30 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,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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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考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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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今天的信息,请分享: 1.从神、人、我三方面分享心得。(神的属性/作为/旨意/应许/警告;人的属性/作为/榜样/教训;自己的内省/见证/成长目标等) A. 今天的经文让我们看到上帝何等看重盟约,背约在神眼中是极重的罪。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,我们应当如何在生活中,活出敬畏神、信实守约的生命? |
注:

灵修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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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经文讲的主要是发生在婚姻以外的两性关系,以及如何进行公平的判断。但是里面的核心,其实是“约”。 读这一段经文,很容易让人感觉不太舒服。里面提到了通奸、强暴、女性被羞辱,这些词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,都是很沉重、很令人厌恶的。但这些又是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。有些时候,面对人生的丑恶,我们都不太想提及,但却无法掩饰罪的存在。但如果我们仔细看经文,就能看到神在其中教导我们的智慧,以及神在其中的公义。你会发现上帝真是一位极其细腻、极其公义的神。 如果有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,结果被抓了,那这事特别简单,两个人都要被处死。为什么呢?因为婚姻是一男一女在神面前所立的盟约,破坏这个盟约,那就是对神的约定的违背。背约这件事在神眼里可是十恶不赦的大事,是当行审判的罪,所以必须“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”。 但也有些情况比较复杂,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有智慧来进行判断,所以神对不同的情况做了一些区分。如果有个女子还没结婚,但是已经订婚了,跟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,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。一种情况是“在城里”,另一种是“在田野”。在城里就表示周围有人,一个女孩子走在路上,不小心碰到坏人了,她是有机会向周围的人求救的。如果没有求救,那就是有问题了,这两个人都要被处死。虽然女孩子还没有过门、没结婚,但是订婚也算有了婚约,这个男人就算是玷污了别人的妻子。所以在神眼中这也被看作是背约或者违约,那违约这件事儿,神是接受不了的。 但如果是在旷野中发生的,只要处死那个男的就行了,女孩子则不需要负责任。因为她是被迫的,在旷野里周围没有人,没办法向周围的人求救;而且,她只是订婚了,还没有出嫁,所以没有丈夫保护她。她是完全的受害者,错全在那个施暴的男人身上,所以神宣告她无罪。 还有一种情况,如果一个男人欺负了一个还没订婚的女孩子,怎么办呢?男人就要交给女方父亲五十舍客勒银子,然后“那女子必作他的妻,终生不可休她”。这在现代人看来很难理解,很多人读到这里会跳起来:凭什么让受害者嫁给强暴她的人?这不是纵容犯罪么?如果造成二次伤害怎么办?但你必须回到古代中东的文化背景里。在那个年代,一个失去了贞洁的未婚女子,是被整个社会抛弃的,嫁不出去,根本没法生存。所以,神立下这条律法,一方面是对那个男人的惩罚,另一方面也是对受害女孩子的保护。首先,这五十舍客勒可不是小钱,放在当时那是一笔巨款;另外,神还要求终生不可休她,这与前面的经文一样,是对女性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最大的保护。在当时没有社会福利体系,女性不能找工作,也不能领低保,一旦被玷污就嫁不出去。所以,这种保护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合理的。我们千万不要完全放在今天的环境中去理解当时的经文,否则会引起价值观的混乱。 弟兄姊妹,我们读律法不是死板地完全照搬,而是要看见律法背后的那位上帝,认识祂是怎样的神。神非常看重盟约,任何对约的背叛在神眼里都是大罪;另外,这也是神对弱势群体的怜悯和保护。 神所看重的约,包括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约、婚姻之约,更重要的是我们与基督之间的盟约。这也让我们从约的角度看待我们与基督的关系。如今我们都是与基督立约的,所以我们有基督的保护。因为教会是祂的新妇,基督是教会的头,我们都是属基督的。这是一份神圣的盟约,神绝对不允许背约的事情发生,任何背约的人都会受到神的审判。但神更记念这份约,所以会保护我们直到永远。阿们! 音频/内容:李荣海 编辑:芸笑、小勺、微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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